题目:盛宇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以其厂房作抵押向华新银行贷款1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以其机器设备作抵押向青湖信用社贷款6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未进行抵押登记。盛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缺乏流动资金向纪某借款20万元,未提供任何担保。抵押期间,盛宇公司将上述机器设备出售给风华公司并进行了交付,但并未告知其以该机器设备为标的设立抵押权的情况。上述三笔借款期满后,盛宇公司因产品销售不畅均未能偿还。于是,华新银行和青湖信用社均主张实现抵押权。纪某因要求盛宇公司偿还到期借款遭拒绝,强行开走了盛宇公司的一辆别克轿车,以迫使盛宇公司偿还借款。抵押期间,盛宇公司未经青湖信用社的许可出售抵押财产,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盛宇公司未经青湖信用社同意出售机器设备的合同无效
B. 风华公司依据善意取得而获得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
C. 风华公司不能取得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
D. 如果事后,青湖信用社追认了盛宇公司出售抵押财产的行为,青湖信用社有权要求盛宇公司用卖得的价款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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