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某病人,女性,56岁。行胃大部分切除手术后,主诉“疼痛剧烈”,医生开出医嘱:呱替啶50mg im q6h prn护士在执行该项医嘱时,不妥的是
A. 护士执行医嘱后,应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B. 执行医嘱前,需了解上次的执行时间
C. 在临时医嘱栏内,记录执行时间
D. 两次执行的间隔时间,在6小时以上
E. 12小时未执行,护士在该医嘱栏用红笔写上“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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