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甲乙丙丁四人设立兴达商品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三个月后,乙将其全部出资转让给了戊。后发现,甲用于出资的非专利技术存在缺陷,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但甲现在也无力补足价款。则下列人员中,无需对该价款补足承担连带责任的是( )
A. 乙
B. 丙
C. 丁
D. 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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