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以下有关当事人的确定,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的是?
A. 小丽曾经是甲公司的设计部总监,后跳槽成为乙公司的企划部总监,现甲公司以小丽和乙公司共同侵害其专利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将小丽和乙公司作为共同诉讼人
B. 张某是个体工商户,经营一家小的水果店。后由于身体原因,其将水果店交给表弟刘某经营,王某在食用了该店的水果后食物中毒。若王某欲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应当将水果店的实际经营者刘某和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张某作为共同诉讼人
C.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共同侵权人应列为必要的共同诉讼人。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D.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有权在法定期间内向作出该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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