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以高某擅自在道路交叉处附近占道经营为由,扣押了高某经营的物品,并于第二天向高某出具物品暂扣决定书和清单,暂扣决定书和清单上盖有综合整治指挥部的印章(综合整治指挥部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内部工作协调机构)。因为执法人员在未表明身份,未制作笔录、未下达处罚决定的情况下认定其占道经营,并扣押经营物品,高某不服,遂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返还扣押物品并赔偿食品、饮料损失1000元。关于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实施扣押,涉及程序违法的事项包括()
A. 执法人员实施扣押未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B. 执法人员未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C. 向高某出具的暂扣决定书上未加盖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印章
D. 执法人员实施扣押未制作现场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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