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石某与余某之女石慧患白血病,其所在小学向社会发出捐款倡议书。后该小学在工商银行开立专门账户,并经县民政局依法登记为石慧基金会,宗旨为石慧白血病治疗。在未来的日子里,该基金会共收到李某等人的捐款共计九万余元。最终石慧因医治无效而去世,至此石慧共从该基金会领走捐款近四万元。后石某、余某与该基金会因捐款余额的归属而发生争议,二人将该基金会诉至法院,请求依法继承捐款余额。关于本案,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 李某等人有权查询捐款的使用、管理情况
B. 石慧基金会作为捐助法人不得取得任何利润
C. 石慧基金会应当设监事会为其监督机构
D. 捐款余额并非石慧的遗产,法院对石某、余某的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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