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卢某系三角公司原副总经理,在任职期间,三角公司将一辆捷达轿车(该车登记在三角公司名下)配置给卢某使用。后因卢某不服从公司安排且连续多日旷工,故三角公司解除与卢某的劳动合同,但是尚欠卢某部分工资。现三角公司要求卢某返还捷达轿车,但卢某拒绝返还。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三角公司基于所有权而字有的返还原物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B. 三角公司有权对卢某行使占有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
C. 卢某有权以三角公司尚欠工资为由对捷达轿车行使留置权
D. 卢某在劳动合同解除后中请劳动争议仲裁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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